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椰岛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椰岛奖”是省政府于1999年设立,以表彰在琼工作优秀外国专家的政府奖励,由“椰岛友谊奖”和“椰岛纪念奖”两类奖项组成。2000年以来,表彰工作逐步制度化,每两年评选一次。截至2016年,共有9批111人次外国专家获奖(“椰岛友谊奖”37名、“椰岛纪念奖”74名)。为做好2017年“椰岛奖”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关于设立“椰岛友谊奖”、“椰岛纪念奖”的暂行办法》组织申报。
(二)曾获得“椰岛友谊奖”的专家,不再重复申请;获得“椰岛纪念奖”的专家,若符合条件,可申报“椰岛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或归口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二)椰岛奖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可登陆我办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www.hpbfea.gov.cn)下载。
(三)要求逐项规范填写申请表。除“申报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两栏可用钢笔填写外,其他一律打印。
(四)申请表中有关“意见”栏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主要贡献”栏,要求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不限;对已申报过但未获奖的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应在申请表中予以注明。
(五)申请相关辅助材料可另附。
三、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日。请各申报单位在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外国专家局(地址:国兴大道省政府619)。
四、评审结果通知
省外国专家局将按规定组织“椰岛奖”评审委员会,审议评估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椰岛奖”外国专家人选,报省政府批准后,获奖结果由省外国专家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外国专家。
五、宣传报道
参加“椰岛奖”评选的候选人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专家。颁奖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获奖专家的事迹由省外国专家局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宣传,如专家本人不愿公开报道或有其它意见,请及早告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椰岛奖申请表
2.关于设立“椰岛友谊奖”、“椰岛纪念奖”的暂行办法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雨竹,电话:65334237,传真:6533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