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建国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以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机构、职能的变化与发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回顾这项工作的历史变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几十年的共同努力,引智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不断健全,行政职能不断优化,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本刊摘选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张建国在全国引智系统引进国外智力战略与方法专题研讨班的讲稿。
根据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引智机构行政规格和职能配置的调整,我们可将这段历史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档案史料记载,为做好苏联专家的接待工作,1950年1月5日,政务院专家招待处成立,它是政务院行政机构之一。可以说这是新中国最早的外国专家服务管理机构。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专家招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决议由政务院总理批准,效力等同政务院命令。
1951年2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报请政务院批准成立专家工作联络室,负责苏联专家的业务管理。这样,便形成了专家生活接待与业务管理由两个单位分工负责的格局。
随着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来华专家的规模不断扩大和我国政府机构的不断调整,为统一专家管理工作,1953年6月13日,周恩来总理致函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各领导同志,对专家管理机构调整提出了建议。经中央批准,8月6日,政务院专家工作组成立,原专家工作联络室改编为专家工作办公室,原专家招待处改为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为专家工作组的办事机构,均归政务院直辖。
1954年3月24日,周恩来总理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专家工作,提出成立专家工作局,把专家工作统一起来,由他本人和习仲勋同志(时任政务院秘书长)负责领导;要求各部也要有适当机构,工作由各部部长负责。4月9日,政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政务院专家工作局,由杨放之任局长,原政务院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同时撤销。可以说,此时的外国专家管理机构已较为成熟和完善。12月25日,随着政务院更名为国务院,政务院专家工作局相应更名为国务院专家工作局。
1956年5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务院专家工作局改名为国务院外国专家局。“文革”期间,国务院外国专家局曾被实行军管,还一度被撤销,至1978年9月才得以恢复。
198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并入国务院办公厅,更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外国专家局,1984年12月,更名为外国专家局;1986年更名为国家外国专家局,仍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管理。
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实现了全党、全国工作中心的转移。随着改革开放局面的形成,如何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利用外国人才和智力为四化建设服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很快被提到党和政府决策层的重要议事日程。
1983年7月8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万里、姚依林、方毅、宋平等汇报时,发表了重要谈话,指出:要利用外国智力,请一些外国人来参加我们的重点建设以及各方面的建设。对这个问题,我们认识不足,决心不大。搞现代化建设,我们既缺少经验,又缺少知识,并强调,这是一个战略问题。这个谈话后来以“利用外国智力和扩大对外开放”为题,编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正是这一重要谈话,拉开了新时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序幕。全党、全国立即行动起来,雷厉风行、有声有色地开始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划时代意义的引智工作。
9月7日,根据邓小平同志提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后经中央书记处同意改为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由姚依林、方毅、张劲夫、宋平组成,姚依林任组长,张劲夫负责日常工作。此小组统筹领导全国引进外国人才、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出国(境)培训进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科技办。
1984年11月,中央引智办与国务院科技办脱钩,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1985年8月17日,中央引智办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以民间组织名义与国外一些专家组织开展交流较为方便,建议成立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及基金会。协会办事机构设在中央引智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协会统筹对外,引智办对内协调。中央引智领导小组成员圈阅同意。10月30日,中央同意张劲夫任协会主席。
1986年3月2日,中央批准协会和基金会设立驻日本办事处。此后,在西德、美国等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相继设立了人才交流机构。
这一段时期,在中央引智领导小组的关心和支持下,国务院外国专家局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988年5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改为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陈俊生任组长,张劲夫任顾问;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外国专家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管理。
1993年4月,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外国专家局为人事部管理的国家局。撤销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98年6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外国专家局仍为人事部管理的国家局。
在此后的十年,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机构进入较为稳定的时期,引智工作持续发展,全国引智机构体系逐步形成。全国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都相继设立了外国专家局,其中44家设在人事厅(局),3家设在外办。
2008年3月,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局。
50多年来,我国的引智工作机构发生了多次变化,除“文革”期间外,总体上看,是不断得到了加强。纵观引智机构的历史变迁,我们可以看到如下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突出地反映了我国引智事业的发展、社会管理的进步、法制水平的提高。
早期的外国专家服务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外国专家提供接待服务。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务院专家招待处、政务院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办事机构特征十分明显。
1955年11月25日,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专家工作局的工作职责显示已经开始有了一些职能机构的特点,当时规定的5项职责是:掌管苏联专家的聘请工作;检查各部门向各国专家学习和发挥专家作用的情况;管理和监督专家及家属的招待工作;掌管关于发给专家感谢信、感谢状和纪念章等事项;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982年10月13日,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外国专家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有关外国专家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统一的规章制度,汇总审定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
1988年7月16日,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中确定为:新组建的国家外国专家局是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及各类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华侨和港澳台专家工作的国家局。
1994年4月的“三定”规定进一步确定为: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归口管理智力引进、来华工作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和赴国(境)外培训工作的职能机构。
1998年6月的“三定”规定更为简洁地确定为:国家外国专家局为主管国家智力引进的行政机构。至此,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能定位已相当完整和成熟,基本实现了向政府职能机构的转变。
在1983至1993年的十年间,中央引智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引智领导小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非常设机构,这是为适应这一时期的改革开放和引智工作发展现状作出的正确安排,以充分发挥非常设机构指导有力、协调便捷、运行高效、措施灵活的优势,推动新时期引智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非常设机构对打开一项新的重要工作的局面是十分有效的。1950年政务院外国专家招待服务工作刚起步时,也采用过这种形式,当时在政务院领导下成立了“专家招待工作联席会议”,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其具体日常工作仍由政务院专家招待处承担。1953年成立的政务院专家工作组也是类似的机构。
1983至1988年间,中央引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党中央的非常设机构运行了五年,在为全国的引智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后,又由国务院引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进了五年,而此时的国引办设在常设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这在客观上是一个过渡。到1993年,在全国引智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行政职能基本完善后,国务院引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国家外国专家局完全承担起了主管国家智力引进工作新的历史任务,完成了由非常设机构向常设机构的转变。
这种转变,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引智工作的战略布局,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行进特点。
1983年成立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是党中央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对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国智力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这既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使然。
在邓小平同志的号召下,党的最高领导层指导和推动引智工作,这无疑给全国引智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历史机遇,也是引智工作得到空前大发展的先决条件。
在1983至1988年的五年间,新时期的引智工作,既是开创时期,又是大发展时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空前重视,机构、人员、经费都得到了充分保证。正是在这一时期,我们在国内形成了党的系统、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有机结合、在国外形成了驻外使领馆和民间办事机构相互配合的引智工作体系新格局,打开了引智工作全新的局面。
1988年,中央引智领导小组作为党的机构,圆满完成了它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改为国务院引智领导小组,实现了由党的机构向政府机构的转变。
这种转变,既是引智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体现;既是引智工作适应人才竞争国际化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